2008-06-17 14:54:00 袖绢 济南时报 济南房屋登记办法公布 房屋登记模式望城乡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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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房屋登记办法公布 房屋登记模式望城乡一体
关键词: 房屋登记

      《济南市房屋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6月16日公布。6月24日前,市民可登陆市政府法制办网站“立法意见征求”栏留言。市政府法制办将对此研究、修改后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据悉,征求意见稿除保持所有权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抵押权登记外,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增设了预告登记、地役权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的内容;同时,将登记适用范围由原来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扩大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实现城乡一体的房屋登记模式。

    建立预告登记制度,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征求意见稿的一大亮点。据介绍,当事人买卖房屋,订立合同后,只享有《合同法》上的请求权,而不具有排他的效力,所以消费者无法防止开发商以更高的价格出卖给他人,只能在这种情形发生时以对方违约为由要求赔偿,而难以获得房屋物权。预告登记具有物权的排他效力,如消费者进行预告登记,就确保将来能够获得指定的房屋物权。开发商未按约定与消费者申请预告登记的,消费者可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此外,征求意见稿对在建工程设定抵押还给予必要的限制,明确“以在建工程设定抵押权的,仅限于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在建工程设定抵押权期间,在建工程所有人申请办理在建工程预售许可的,应当在取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后办理抵押注销登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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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袖绢 来源:济南时报 更多精彩在首页, 更多精彩在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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